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明细如下:
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的门诊费用。2025年,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部分地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慢性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用药费用。2025年,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甚至实现了“零起付线”。
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相近,通常为70%-90%。
住院费用
住院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护理费、药品费等。2025年,住院报销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及以下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60元和700元。
重症监护费用:对于需要重症监护的患者,城乡居民医保也有相应的报销政策,部分地区甚至实现了“全额报销”。
康复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康复治疗费用(如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也纳入报销范围,但报销比例可能略低于普通住院费用。
大病保险
对居民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起付线一般为1万元-2万元,报销比例为50%-70%,年度报销限额为20万元-40万元。
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顺产报销限额一般为1000-3000元,剖宫产报销限额一般为3000-5000元。
急诊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包括急诊抢救费用,通常也纳入门诊报销范围,但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与普通门诊有所不同。
不予报销的范围
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自费药品和项目: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美容、整形等非治疗性费用:如美容手术、牙齿矫正等。
交通事故、工伤等第三方责任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境外就医费用: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