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下是主要内容:
参保缴费机制
参保缴费期限: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1月1日至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缴费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
特殊群体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资助300元/人/年;3-4级残疾人员资助100元/人/年。
门诊待遇保障政策
门诊两病: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门诊部鉴定和申请,报销比例为50%,参保年度内一个病种最高限额300元,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最高限额500元。
门诊统筹:城乡居民每人每年限额100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5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城镇职工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限额2500元。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4种,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25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
门诊特殊病:城乡居民的特殊病种共10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
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线:不同地区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
封顶线:不同地区和保险类型有所不同,一般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之间。
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一般为60%。
生育医疗待遇保障
产前检查费用: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
住院分娩费用: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自2025年1月1日起,除医保系统原因外,所有医疗费用均需在医院直接结算,参保地医保部门将不予零星报销。具体情形包括:
江西省范围内就医:所有医疗类型均需在医院直接结算。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包括住院、普通门诊、五种全国联网门特慢性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高血压、糖尿病)相关医疗费用均需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