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险要交满12个月才可以报销。
报销条件
- 连续缴费: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在保状态:在生育时,职工的生育保险必须处于在保状态。
- 符合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报销流程
- 入院登记: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
- 结算审批:出院结算前,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符合计生政策承诺书》办理生育保险直接结算申请手续。
- 出院结算:审核通过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审核不通过的,需自费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报销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
其他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故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南宁生育险的报销条件、流程和范围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