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异地就医门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 备案 :
- 参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
- 就医 :
- 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门诊就医时,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办理入院或门诊登记。
- 结算 :
- 住院或门诊就医结束后,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部分费用,医保部分会现场报销。
- 零星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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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医院进行现场医保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全额自费后,在一年内提交以下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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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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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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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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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等。
- 取消备案 :
- 备案生效满6个月后,如果因长期居住情形变更(如回东莞定居、外派工作结束等),可以在“粤医保”小程序上申请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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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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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结算,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销材料,以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