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取决于其在行为发生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 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并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则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间歇性精神病人 :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醉酒的人 :
-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其在行为发生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确认。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精神病人的生活状况、精神疾病类型、严重程度、发病频率以及发病时的行为表现等因素,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而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