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东莞社会保险费延缴的最新政策如下:
- 延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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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含灵活就业、村社区参保人员)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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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市外户籍且在我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同意为其办理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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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户籍且在我市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同意为其办理延缴。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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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第三点三(四)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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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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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
- 延缴流程 :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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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最低缴费年限延长至25年的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制定,但十四五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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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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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延缴方式,确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以便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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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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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省市户籍的参保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条件,并且单位需同意办理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