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社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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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由363.68元/人/月调增至381.36元/人/月,增加17.68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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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情况 :由于缴费变动时间是由2024年7月1日起调整,需要补缴2024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的个人负担差额共106.08元(17.68元×6个月),已于2025年1月6日扣费完毕。
- 医保(划转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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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保 :缴费金额由61元/人/月调增至71.48元/人/月,增加10.48元/人/月,自2025年1月起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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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 :缴费金额由102.02元/人/月调增至119.46元/人/月,增加17.44元/人/月,自2025年1月起调增。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 缴费金额 :2025年居民医保费用为526元/人/年,已缴完毕。
- 缴费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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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由4546元上调至4767元,增加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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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分别上调33.15元/月(合计50.83元/月)。
- 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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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得按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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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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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还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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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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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迟缴约束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人员,缴费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这些新政策旨在调整社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