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元的农村医保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报销金额因地区、医疗机构等级、就医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不同报销类型的范围和比例:
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
报销比例:一般在一级(含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
住院报销
报销范围: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6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
年度最高支付额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如5000元)的部分。
报销比例:
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
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
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
10万元以上报销80%。
门诊慢特病报销
报销范围:患有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糖尿病伴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等36种病种之一,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病种分6万元、2万元、0.3万元不等。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报销范围: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但达不到门诊慢特病标准的参保居民的门诊用药费用。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70%,高血压年度报销400元、糖尿病年度报销800元,同时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合并报销1200元。
谈判药品报销
报销范围: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及独家药品。
报销比例:城乡居民门诊使用谈判药品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万元。
医疗救助报销
报销范围: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
报销比例:
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比例救助。
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90%比例资助。
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75%比例救助。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民政、医保等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70%比例救助。
脱贫人口按照60%比例救助。
救助限额:普通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金额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