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确实设有二次报销政策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障。二次报销指的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后,可以再次申请报销的政策。
二次报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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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必须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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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条件 :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需要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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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条件 :二次报销通常在正常新农合报销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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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要求 :申请报销的费用必须是合规的,即符合当地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二次报销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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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垫付 :在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就医时,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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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如果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患者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
法律依据
二次报销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范围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结算方式。
建议
建议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在就医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于享受快速垫付和大病保险的便利。同时,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药品清单等必要文件,以便在申请二次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