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
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间。
-
一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
- 门诊医疗费用 :
-
报销比例一般在30%至60%之间。
-
一些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以上。
- 具体报销比例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综上所述,广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项目不同有所差异,住院医疗费用一般在60%至90%之间,门诊医疗费用则在30%至60%之间,具体可参考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患者在就医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