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生孩子的报销比例和金额如下:
- 剖腹产 :
-
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
-
2000元至7000元部分按65%报销;
-
7000元以上部分按75%报销;
-
符合补偿条件的孕产妇,剖腹产按600元定额补偿。
- 顺产 :
-
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
-
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
符合补偿条件的孕产妇,顺产按200元定额补偿。
- 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500—5000元部分按65%补偿;
-
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部分按75%补偿。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异地就医 :
- 需要异地就医的,需先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或进行异地备案,就医后尽量直接通过医保卡结算,若未能直接结算,需携带相关材料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其他补贴 :
- 农村户口可在妇幼保健院领取政府补贴300元。
综合以上信息,广西农村医疗保险生孩子的报销比例和金额较为详细,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医院等级等因素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