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对于生孩子的报销比例如下:
- 顺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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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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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 剖腹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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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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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到7000元的部分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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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7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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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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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其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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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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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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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建议提前咨询本地社保局或拨打社保局热线电话,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因为不同地区的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