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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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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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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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般在30%至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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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以上。
- 具体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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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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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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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3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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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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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门诊统筹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60%,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政策调整 :
-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综上所述,广西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就诊医院级别、医疗费用类型、参保人员身份、所患疾病种类以及报销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