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保在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和医院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
职工医保
烟台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河南: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72%。
济宁市:在职职工在市级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为90%。
洛阳市:职工医保在市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一般为80%至87%。
居民医保
河南: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50%至70%。
洛阳市:居民医保在市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3%至72%。
特殊情况
恶性肿瘤患者:在烟台市,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中医医疗机构:在济宁市,职工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