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广州的门诊使用 是可行的 ,但具体条件如下:
- 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 :
- 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备案。
- 没有个人账户的二档、三档参保人 :
- 没有个人账户的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 需要提前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 :
- 参保人需要提前在医保所在地预先报备就诊医院,尤其是非定点医院,需要先行垫付再持就医凭证回深圳报销。
- 住院待遇 :
- 符合条件的住院待遇可以直接结算,参保人仅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费用。
-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 如果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但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综上所述,深圳社保在广州门诊使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个人账户有余额、提前备案等。建议参保人在前往广州前,先确认自己的医保类型和是否符合直接结算的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深圳社保进行门诊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