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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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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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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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70%。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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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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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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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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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 :计算公式为(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 - 个人先行支付部分 - 起付标准)× 相应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 门诊共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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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线 :累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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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1800元。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退休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