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 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间。一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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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般在30%至60%之间。一些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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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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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需转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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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 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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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卫生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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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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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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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
综上所述,广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项目、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为大病等情况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比例可以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