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交380元,财政补助标准通常不低于640元。具体补助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不同报销情况的介绍:
门诊统筹报销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
最高报销额度:每年最高报销额度150元。
门诊慢特病待遇
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
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病种,报销额度分6万元、2万元、0.3万元等。
住院报销待遇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专科医疗机构(市级二级中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5%。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住院年度最高报销额度6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均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报销比例:
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
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
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
10万元以上报销80%。
特殊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00元,支付比例在普通群众报销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