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于尿毒症病人的透析治疗有较为完善的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尿毒症患者在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医保报销比例为 90% 左右,个人自付约 10%。例如在三级医院透析每次 600 元,全年包干价为 72000 元,其中 90% 即 64800 元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付 7200 元。
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相对职工医保略低,一般在 70% 左右,个人自付约 30%。
付费方式
重庆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门诊透析治疗实行单病种定额包干付费,包干内容包含透析过程中所发生的与透析相关的诊断、治疗、监测、护理、透析耗材、常规透析使用的药品费用等。
医疗救助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尿毒症属于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之一。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按不低于 70% 的比例救助,其他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 60%,年度救助限额分别不低于 10 万元、6 万元。
就医管理
取得重庆市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外异地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异地联网结算报销,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进行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
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