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后,家属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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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情感支持和生活帮助 :家属应为病人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和自尊,并通过陪伴、倾听、鼓励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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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病史资料和物品 :家属应如实向医院提供详细的病史资料,包括与疾病有重大关系的物品、日记、书信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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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探视 :家属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定期探视病人,给予精神上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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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慰和解释 :对于不合作、不服药的病人,家属应尽力解释、开导和劝慰,帮助他们理解治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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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家属应向病人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用品和零用钱,使病人感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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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出院准备 :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家属应通知病人并协助做好出院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社会适应或技能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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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看管 :家属应监督病人按时服药,并在必要时看管病人,防止他们因精神症状出现自伤、自杀、伤人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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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代理 :在病人无法自行处理事务时,监护人有权代理病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保护病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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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家属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精神病人在治疗期间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同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家属与医院之间的密切合作对于病人的康复和社会适应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