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最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住院报销的几种情况及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办理备案 :参保人员需先在参保地办理跨省就医备案手续,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医保局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也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备案申请。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成功后,需在就医地选择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出院结算 :出院时,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
准备材料 :患者或其家属需准备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等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地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或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
审核与核算 :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
费用兑付 :核算完成后,费用将直接打到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或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支付给患者。
省内异地就医报销
办理转诊备案 :如果需要转诊至省内其他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患者需在当前住院医院寻求副主任级别以上的医师开具转诊证明,并加盖医院医务部公章,然后携带此证明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管理部门,办理跨省就医的相关手续,并明确标注跨省就医的城市及医院名称。
就医与结算 :在异地定点医院就诊期间,患者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患者可直接在医院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报销原则遵循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