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慢特病报销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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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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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 门诊特殊病 :
- 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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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 :实行按项目报销,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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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性病 :实行限额支付管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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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以下病种由乡镇卫生院收集报销材料,每月月底报经办中心审核;5000元以上病种直接在经办中心报销。报销比例提高至90%,并取消小目录和门槛费。
- 认定标准 :
- 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 结算程序 :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0日进行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或处方、发票、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等。
- 补充报销 :
- 2024年度门诊慢特病未在门诊一站式报销的患者,可在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医院补充报销。
这些新规旨在提高慢特病患者的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流程,并扩大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范围,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建议患者及时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