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确实有大病统筹制度。以下是关于青岛职工大病统筹的详细信息:
- 大病统筹的缴纳 :
- 职工办理大病统筹时,企业需要缴纳社保费用。
-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
- 2016年度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 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
- 门诊大病制度保障参保人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共有56个病种纳入门诊大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三级医院86%,二级医院88%,一级医院90%,社区92%。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 门诊统筹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大学生除外)均可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报销比例为60%。
- 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
- 自2023年7月1日起,青岛市正式施行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70%给予救助。
- 三险合一后的保障 :
- 2025年1月1日起,青岛市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三险合一、城乡统筹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所有的参保人均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体系,个人不用缴费即可享受最高几十万的保障。
综上所述,青岛职工有大病统筹制度,并且该制度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减轻职工的看病负担。建议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