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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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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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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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000元。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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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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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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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7000元。
此外,对于签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参保人,仍然不设置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报销比例由现行的60%提高至7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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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考虑基层医疗机构的便利性和较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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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报销限额,合理规划医疗费用,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