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农村合作医疗跨县报销比例会因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注意事项
起付线: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起付线,如镇卫生院起付线为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等,只有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转诊手续:如果需要跨县就医,建议先办理转诊手续。参保患者因病或因本地医疗技术限制确需转诊转院,需经县人民医院提出转诊转院建议,填写《转院审批表》,带社会保障卡到县医保局转诊窗口或县医院医保办转诊窗口办理电子转诊。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转院的居民医保首先自付20%。
异地就医备案:如果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的居民,需要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三家(一、二、三级)定点医疗医院可以直接即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