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报销比例及档次如下:
- 省部三级医院 :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
- 其他三级医院 :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医院 :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其中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一级医院和社区医院 :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 乡镇卫生院 :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均为90%。
此外,对于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也有如下规定: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 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 三级、二级、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左右、75%左右和85%左右。
建议在具体报销时,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