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跨省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的跨省报销比例范围:
住院费用跨省报销比例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类人员的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具体案例:例如在芜湖市,参保人员到省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照50%核报,保底比例为25%。
门诊费用跨省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费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居民在异地就医时,其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到不低于60%的报销比例。
慢性病门诊费用:对于慢性病门诊费用,部分地区规定报销比例为70%,具体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同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