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 适用对象 :
- 符合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纳入标准且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纳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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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慢性肾脏病病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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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三个月内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内生肌酐清除率)<15ml/min,或血清肌酐≥422u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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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长期透析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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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未达上述标准,但存在尿毒症相关症状,经肾脏病专科医生诊断需要长期透析的患者。
- 待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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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码或者社保卡、相关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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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填写《湖南省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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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自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下月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 待遇保障 :
- 报销范围包括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相关治疗、医用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辅助用药的费用。
- 结算标准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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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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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9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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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8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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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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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为5200元/月,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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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费用根据医院具体规定而定,医保可以报销。不同的地区、不同等级的医院血液透析的价格不同,但血液透析已经被纳入医保报销项目,最高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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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可享受医保报销,医保结算周期为360天,门诊费用可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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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规定,费用在1300元至3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为87%;费用在3万至4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为92%;费用超过4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院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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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每次血透自付费用约为24元,在二级医院约为14.4元。
综上所述,血液透析的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适用对象、纳入标准、待遇申请、待遇保障、结算标准与比例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报销比例和费用根据地区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但总体报销比例较高,能够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建议患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医保报销,以降低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