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门诊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在职职工起付线为2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0%,补助限额根据具体病种确定。
住院报销:
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
1万元以上至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1%。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5%。
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1%。
1万元以上至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7%,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4%。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5%。
大额医疗报销: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含门诊使用特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设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报销比例为65%,其中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年度起付标准为35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报销:符合西安市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规定和特殊病种适应症条件的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门诊特殊药品报销:参保居民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两病报销: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统一支付比例为6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
住院报销:
起付线: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1200元,三级特等医院20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三级特等医院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生育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参保妇女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在基本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
报销比例:参保妇女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2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调整为1万元。
报销比例:超过一万元(不含)至十万元(含)的报销比例为60%;超过十万元(不含)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是2024年西安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您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