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转移的实体瘤
质子重离子治疗主要适用于 未发生转移的实体瘤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 儿童肿瘤 :
- 胶质瘤、髓母细胞瘤、室管膜瘤、尤文肉瘤、横纹肌肉瘤等几乎所有儿童实体肿瘤。
- 脑肿瘤与头颈部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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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移至其他器官、无法手术或难以通过手术完全切除的原发性脑肿瘤(如脑膜瘤、脑胶质瘤、垂体瘤、听神经瘤及星形细胞瘤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和颅底肿瘤(如脊索瘤、肉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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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离子治疗适用于未接受过治疗、仅限于头颈部的脑肿瘤、颅底肿瘤及头颈部肿瘤;手术后有明显残留病灶的同类肿瘤;手术困难的同类肿瘤;以及治疗后复发(且短期内未接受过放疗)的同类肿瘤。
- 食管癌 :
- 未转移至其他器官或骨骼的食管癌。
- 肺癌 :
- 非小细胞肺癌,特别是病灶局限于肺癌但因合并症而无法或不愿接受手术治疗的肺癌患者,以及有淋巴转移但未转移到肺以外器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肝癌 :
- 单发或位于相邻区域的肝癌。
- 胰腺癌 :
- 胰腺癌。
- 前列腺癌 :
- 局部晚期或早期前列腺癌。
- 其他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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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肿瘤(如眼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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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肿瘤(如肝癌和前列腺癌)。
需要注意的是,质子重离子治疗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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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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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结直肠癌等空腔脏器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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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远处转移的晚期癌症。
建议患者在考虑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时,咨询专业医生,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