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开药是否可以医保报销,取决于多种因素,以下是具体介绍:
职工医保
门诊共济保障 :职工医保参保人因治疗疾病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如北京在职职工门诊开药报销起付线为 800 元,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 90%、85%、80%,退休人员报销起付线为 2000 元,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 85%、80%、75% 。
个人账户支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药的个人自付部分,还可用于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
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药,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一定比例,如湖北省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 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 350 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 :患有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在办理相应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后,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药的费用可按政策规定报销,且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50% 。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居民医保有专项保障机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参保患者,其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 50%,报销限额在普通门诊的基础上,根据患病情况,增加一定报销额度 。
特殊情况
双通道药品报销 :部分医保谈判药品及单独支付药品,参保人可在医院和药店两个渠道购买,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50%,最高报销额度与住院保持一致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产前检查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报销,住院分娩费用也有相应报销政策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