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根据 职工类型、职工年龄等因素进行确定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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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 ,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2% 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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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 ,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2.2% 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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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 ,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3% 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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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照本人养老金的 4.5% 记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记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记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记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记入。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不同年龄段和缴费基数职工的医保权益,并确保退休人员能够获得一定的医疗保障。建议关注青岛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划入标准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