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并不属于宝安区管辖,而是深圳市的一个独立行政区。以下是关于光明区与宝安区关系的详细说明:
1. 光明区的行政地位
光明区是深圳市下辖的9个行政区之一,于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和马田街道,总面积为156.1平方公里。
2. 光明区与宝安区的关系
光明区的前身是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在光明新区设立之前,其辖区内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等地曾隶属于宝安区管辖。然而,2018年光明新区正式升格为行政区后,与宝安区完全分离,成为独立的行政单位。
3. 两区的地理位置
光明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东至观澜街道(现属龙华区),西接松岗街道(现属宝安区),南抵石岩街道(现属宝安区),北与东莞市接壤。宝安区则位于深圳市的西部,与光明区相邻。
4. 光明区的历史沿革
光明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光明农场,该农场最初隶属于宝安县(现宝安区)。2007年,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光明街道和公明街道等地。2018年,光明新区升格为行政区,光明区的名称沿用至今。
总结
光明区是深圳市的一个独立行政区,与宝安区在行政区划上完全分离。光明区的历史沿革和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区域,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