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工伤待遇一览表涵盖了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以下是根据最新数据整理的详细信息。
工伤待遇项目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天数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9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为1036420元。
工伤待遇标准
工伤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地方政策执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为1036420元。
工伤待遇申请流程
在线办理流程
工伤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行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选择工伤人员证件类型并录入证件号码,选择待遇类型和支付方向,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票据、病史材料、法律文书等,前往社保分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办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12333或访问网上平台进行咨询。
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待遇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工伤保险条例》在上海市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工伤待遇的计算和支付方式,以及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权益和义务。
上海市的工伤待遇一览表详细列出了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各项待遇的支付主体和具体标准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执行,确保了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2025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保留劳动关系)
-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保留劳动关系)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五级伤残:18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六级伤残:1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七级伤残:12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八级伤残:9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九级伤残: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十级伤残: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 工亡赔偿
- 丧葬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为1,083,760元)
5. 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上海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什么?
上海工伤待遇申请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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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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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表等)。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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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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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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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途径:
- 线上: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选择“工伤人员工伤伤残待遇申领”事项,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 线下: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个人至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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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结论书。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收入凭证(如工资单)。
- 鉴定费用凭证(如非电子票据)。
- 其他相关材料(如垫付凭证、工资收入情况说明等)。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
- 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至指定账户。
上海工伤待遇有哪些项目?
上海工伤待遇包括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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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服务标准。
-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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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费: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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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待遇:
-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4个月。
-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需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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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补助金月数从7个月到27个月不等。
- 伤残津贴,1-4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75%至90%;5-6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时,按月领取,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60%至70%。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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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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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