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辞退
职工患有抑郁症在医疗期内 不得随意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的赔偿金。
即使员工患有抑郁症且无法产出良好绩效,用人单位也应谨慎处理,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确实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例如提前通知员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抑郁症的员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