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新农合) 可以 报销平时看门诊的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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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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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50%,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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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55%,每年最高可报销440元。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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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种门诊慢性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60%,按病种不同分别设置年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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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门诊特殊疾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70%,无单独的年支付限额。
- “两病”门诊 :
- 高血压、糖尿病未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管理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范围内用药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其他 :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群众,在门诊就医时,只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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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应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便利的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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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时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可以进一步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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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合理规划医疗费用,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