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根据不同政策和规定有所差异。根据最新的信息,可以总结如下:
- 统一起付标准 :
- 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的门诊报销起付标准为 650元 。
-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
- 一级及按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为25元/季,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年,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减半。
- 门诊特殊病待遇 :
- 门诊特殊病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
- 各地政策差异 :
- 各市在报销起付线上有所差异,有的市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执行统一的起付线,总体上看,三级、二级、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600元左右、400元左右和200元左右。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主要为650元,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则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缴费档次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确认个人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