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
森林防火期的具体划分因地区而异,但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划分方式:
一、全国通用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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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森林防火期
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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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森林防火期
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高火险期。
二、部分地区特殊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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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春季:3月15日-6月15日
秋季:9月15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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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
全年防火期:7月10日-次年5月10日,高火险期根据气象等级和天气条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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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
全年防火期:7月10日-次年5月10日,高火险期:7月10日-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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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
春季:10月1日-次年5月31日,高火险期:2月1日-4月30日。
三、高火险期特点
高火险期通常出现在春季末至夏季初(如4-6月)和秋季(如10月)。此时段气温高、湿度低、风大,植被干燥,火灾风险显著增加。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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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规定 :防火期内禁止野外用火,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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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需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并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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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 :加强瞭望台、检查站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防火期划分标准,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