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于次月起发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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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需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要求,部分省份还要求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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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提交申请后,人社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从申请次月开始按月发放津贴,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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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多数地区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并随国家统一调整政策同步上调,确保待遇水平动态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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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覆盖:政策由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推行,各地细则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框架一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流程。
及时申请可保障权益,若符合条件应尽早准备材料提交,避免待遇发放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