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宝鸡市冬季供热政策,结合当年实际调整情况,停暖时间如下:
一、常规停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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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停暖期限
宝鸡市常规停暖时间为 2024年3月14日24时 ,与往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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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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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停暖 :若连续5天最低气温高于5℃,则提前至当15日零时结束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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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停暖 :2023年3月曾因低温延长7-10天,保障居民及公共服务机构用热,但2024年未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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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停暖时间
- 根据2024年气象预测,2025年停暖时间 暂未调整 ,但建议关注热力公司发布的最新通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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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长停暖期间,医院、养老院等特殊机构仍保障用热,普通居民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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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停暖后及时清洁散热器,防止积灰影响散热效果。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告、热力公司通知及气象预测,实际停暖时间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