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2011〕38号》文件规定,2023-2024采暖季宝鸡市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1. 居民类用户
- 每平方米收费:22元/采暖季
- 其中,20.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 非居民类用户
- 每平方米收费:30元/采暖季
- 其中,28.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3. 低保户
- 每平方米收费:13.38元/采暖季
- 其中,11.78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4. 缴费时间
- 交费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未交费者,自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加收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采暖费本金金额。
5. 缴费方式
- 互联网+直交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或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渠道交费。
- 非互联网+直交用户:在小区管理单位统一交费。
- 低保户:需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户口本》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后再缴费。
6. 温馨提示
- 用户如需了解详细政策或办理相关业务,可前往宝鸡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咨询,或拨打客服电话获取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宝鸡市热力公司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