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低保户的申请和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需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受理审核,最终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关键流程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保障对象需满足户籍、收入及财产三项基本条件,低保金按月差额发放至社保卡或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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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与审核部门
低保申请需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收入证明等)。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核实工作,并通过民主评议形成初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
审批与资金发放
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家庭从批准次月起领取低保金。城市低保标准为680元/月,农村为480元/月(2022年7月起),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社保卡。对就业后收入超标的家庭,设有最长6个月的渐退期。 -
动态管理与监督
低保家庭需定期报告收入及财产变动情况,民政部门根据对象分类(如重病、重残)实行差异化复核(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对虚报骗保行为,将追回资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责。
提示:申请人可通过各辖区民政服务热线咨询(如东兴区0832-2251005),或通过“一卡通”系统查询资金发放明细,确保权益透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