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4年相关规范,烤火费(即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取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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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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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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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1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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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9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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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及以下: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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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正教授1500元、副教授1100元、讲师900元、助教及以下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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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人员:高级技师1100元、技师/高级工900元、中级/初级工及普通工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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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标准发放,低于参保退休人员标准的按3161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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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
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700元标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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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通常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共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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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由单位从职工福利费或福利基金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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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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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按19.7元/平方米计算(需注意此标准与取暖费可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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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离休及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教师,若标准低于参保退休人员,按3161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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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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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单位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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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与烤火费的区别 :部分资料将“烤火费”称为“取暖费”,但两者本质相同,均属于冬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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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若涉及高温作业,需参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与取暖费无关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政府公开文件及人力资源部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