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汛期时间范围为 5月1日至9月30日 ,具体划分和特点如下:
-
入汛时间
根据江苏省防洪条例规定,扬州市自 5月1日起 进入汛期,标志着防汛工作进入临战状态。
-
主汛期时段
扬州主汛期为 6月1日至8月 ,此阶段受梅雨季节和长江、邵伯湖等流域洪水影响,需重点防范洪涝灾害。
-
结束时间
全年汛期截至 9月30日 ,但实际结束时间可能因当年降水情况调整。例如,2023年主汛期延长至9月,但扬州市官方仍以5月1日为分界。
-
特殊说明
-
汛期与水灾无直接对应关系,但水灾多发生在汛期;
-
不同流域存在差异,如长江流域主汛期早于淮北地区。
-
补充说明 :
-
2022年5月7日,扬州市政府召开防汛工作会议,强调统筹疫情防控与防灾减灾,确保“不淹不涝”;
-
2023年6月进入梅雨季节,施桥船闸等设施加强管理以应对双向汛期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气象预测、政府通报及水利部门部署,确保涵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