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相关规定,地热供暖期结束时间与城市集中供暖期一致,具体为 每年4月5号停止供暖 。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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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停暖时间
营口地热供暖期与城市集中供暖期同步,通常在每年4月5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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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情况
若遇极端低温(如连续低温天气),需根据实际气温变化调整停暖时间,可能提前至4月1日前或延后至4月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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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生活供暖期为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非官方渠道,实际停暖时间可能因当年气候条件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供热公司或政府公告)获取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