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参保人开通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后,可在全国联网药店直接刷卡购药,无需垫付现金,但需提前完成备案并确认药店是否接入国家医保平台。
备案是异地就医的核心前提。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上海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审核通过后生效。
确认药店是否支持异地结算。只有悬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标识的定点药店才能使用,可通过APP“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功能实时检索。
结算时需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购药范围遵循“就医地目录”,即上海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可能无法报销,而报销比例和限额仍按上海政策执行。
异地药店结算为临时需求设计,长期外地居住建议变更医保归属地。若遇刷卡失败,先检查备案状态和药店联网情况,必要时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