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每月的费用因服务方式和参保人员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
1. 机构护理费用
- 月报销金额: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入住机构护理时,长护险基金按月护理待遇标准的70%支付,约为1724元。
- 个人支付部分:余下的30%由个人承担,具体金额取决于机构护理服务的收费标准。
2. 居家上门护理费用
- 月报销金额: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居家上门护理时,长护险基金按月护理待遇标准的75%支付,约为1847元。
- 个人支付部分:个人需承担25%,每日仅需支付约20元。
3. 异地居住护理费用
- 报销标准:与居家上门护理相同,按月护理待遇标准的75%支付,个人承担25%。
4. 参保条件
- 基本要求:参保人员需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评估为重度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 缴费要求:需在南宁市内累计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护险保费满1年。
5. 其他保障
- 护理服务范围:重度失能人员的“吃喝拉撒”等日常护理服务项目均可纳入报销范围。
- 基金支付比例:长护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且护理待遇标准在试点运行期间不作调整。
总结
南宁长护险通过互助共济机制,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经济支持,每月最高报销金额可达1847元,有效减轻个人护理负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需选择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或异地护理服务,享受便捷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