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长春市关于烟花爆竹的最新政策,结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禁放范围与时间
-
全年禁放区域
长白山北湖街道、乡道与乡道交会处等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
重点禁放区域
包括四环路以内区域、山林/园林/绿地/水源地等生态保护区、铁路/输油(气)设施保护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车站)、高层建筑/停车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医疗机构/学校/养老院、城市桥梁/地下通道、档案馆/博物馆等。
二、特殊管制措施
-
气象预警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6级以上大风或中度以上霾天气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大型活动管理
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燃放活动。
-
运输与储存监管
-
非正规运输车辆(如商务车/面包车)将受到严格检查。
-
销售企业需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通过“烟花零售APP”记录购买人员信息。
-
三、违规处罚
-
个人违规 :责令停止燃放,处100-500元罚款;若涉及经营性活动,罚款可达1万元以下。
-
单位违规 :对责任单位罚款1万-5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购买建议
选择持证经营网点购买,核对合格证明及购买凭证。
-
安全提示
避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燃放后彻底检查残留火种。
以上政策综合了长春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最新通告,旨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与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