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来源显示,广西梁春禄的处分结果如下:
-
免职与纪律处分
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梁春禄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并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
处分依据与程序
梁春禄因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党纪严查,其职务变动及处分决定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并报中央批准。
-
后续任职情况
处分执行期间,梁春禄未再担任任何党内职务。直至2021年3月,其职务调整为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梁春禄因违纪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在此期间未恢复党内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