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核心依据个人工资或当地平均工资,并设上下限(通常为60%-300%社会平均工资)。单位按基数总额缴费(比例约8%-10%),个人按工资2%缴纳,退休人员免缴但划账基数与养老金挂钩。自由职业者按当地平均工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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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基数计算: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00%按300%封顶,低于60%按60%保底。例如月薪1万元、当地社平工资5000元,则基数按5000×3=1.5万元封顶;若月薪2000元,则基数按5000×60%=3000元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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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单位缴费基数=所有职工基数总和×8%-10%(含地方附加),个人缴费=本人基数×2%。某员工基数5000元,单位需缴400-500元,个人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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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规则:自由职业者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100%缴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本人养老金(同样受60%-300%限制)。例如养老金8000元、社平工资5000元,则划账基数按1.5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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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核定与调整:每年7月左右由医保机构核定基数,单位需申报工资总额。缴费年度内基数固定,不随工资变动调整。
提示:各地比例和上下限可能微调,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查询本地细则。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年度缴费窗口期(如7-10月),逾期可能影响待遇。